2011年8月2日星期二

吳志森的「偉論」

 阿貓是『香港電台』的忠實擁躉,最喜歡聽時事節目,早晨的《千禧年代》與黃昏的《自由風‧自由phone》,只要時間配合,很少錯過。對吳志森做節目的作風,向來感覺良好,總算是個有承擔的傳媒人。

近年,不少朋友勸喻阿貓不要再聽他的節目,批評他不夠中立,以罵政府維生,越罵越有錢途。傳媒人以批評謀生是天經地義之事,有何怪哉!?阿貓從小便知道這個世界沒有真正公平公正的人,每人說話都有背後玄機。

況且,偏執言論是訓練腦筋轉動的良好契機,阿貓雖然讀書不多,卻認真做了幾十年人,幾時是人話,幾時是鬼話,總能分辨出來,冇有怕!

甚少看他的文字,今早在『雅虎』首頁看見《吳志森 ﹕外傭官司 恐慌策略》標題,點擊看罷,“嘩!好偉大呀!”「反斗神經」忽然興奮起來,非回應不可。 為了方便瞭解,將該文轉貼過來(啡字),分段欣賞吳生的「偉論」。

【明報專訊】《吳志森 ﹕外傭官司 恐慌策略》02-08-2011

外傭居港權司法覆核將正式開審,經過特區官員連環吹風,主流傳媒推波助瀾,已成功在香港引起一陣陣恐慌:10多萬在香港工作滿7年的外傭將取得居港權,將陸續申請她們的丈夫、子女來港,多達50多萬,失業率將會驟然推高,搶走港人房屋、福利、教育的機會,資源緊絀,壓力猛增。

這種極度恐慌策略,與港人內地子女居港權官司勝訴,官員大肆宣傳將有167萬內地人踩沉香港的手法同出一轍。宣傳搶走利益機會飯碗鼓動排外的伎倆,放諸四海,萬試萬靈,在香港這個非我族類其心必異的社會,當然奏效。

首段,吳生認為政府故意「報大數」製造恐慌,正如開端所言,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,吳生指責政府「報大數」,不如明說政府「妨礙司法公正」吧!如果數據是「老作」的,政府就是提供「假證供」,誘騙法官,真是罪大惡極。

吳生,你作為「輿論專家」當然可以隨便「作細」,皆因無負擔,極其量日後扮失憶,今是昨非,掉轉頭再罵政府後知後覺,當初沒有作好最壞打算。嘿嘿!如果吳生能易地而處,相信數據可能會更「作大」。

次段,每次聽到「正義之士」舉這個例子都覺得很可笑,他們未免太善忘了。之所以沒有167萬內地人同時段踩沉香港,原因不是政府「報大數」,是『人大』就判案進行釋法,改為每天約150人來港,並且由阿爺主控審批權。

香港五十年不變,每天150配額是「進行式」數據,五十年,即2,737,500人。啊!真冤枉!政府原來是「報細數」。沒錯!每天150名額確實未用盡,所以政府才放寬港人內地成年子女來港限制,滿足港人意願。不過,這只證明政府當初的顧慮更正確。

為何配額沒用盡?皆因偉大的祖國經濟起飛了,有能力的同胞根本不用南來做「港燦」。因此拜託這些「正義之士」不要再舉此例了,否則是變相歧視香港新移民,標籤要來香港的同胞都是無法在內地立足的次等人。

既然鼓動排外的伎倆,放諸四海,萬試萬靈,換言之,這是人性的表現。吳生,你可以靠罵政府養妻活兒,普通市民卻不成,如此曲線罵市民,不要忘記港台給你的報酬也是來自市民的血汗錢,吳生未免活得太風流了。

「官司勝訴,10多萬住滿7年的外傭取得居留權,50多萬人會申請來港」,連日來,主流傳媒都用同一口徑作出報道,是典型的「餵飼式新聞」,幾乎是官員口講一句,記者手寫一段,沒有小心求證,沒有大腦思考。只要看看《基本法》,跟入境條例作出對照,就知道這種說法矛盾重重,錯誤百出,誤導公眾。

「餵飼式新聞」,哈哈!罵得好!作為資深傳媒人,吳生罵得實在有點遲,可能以前吳生要「同行相護」,現在是「佛都有火」。不要怪吳生,吳生為了《頭條新聞》自己的角色長做長有,隔段時間便要自編自導「不續約事件」,當時得「行家」力撐,總要給人面子,容忍香港傳媒的腐爛。

根據《基本法》第24條,有6類人士可成為香港永久居民,其中第4類是非中國籍人士:「在香港特別行政區成立以前或以後持有效旅行證件進入香港、在香港通常居住連續七年以上並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」。這項條文的關鍵不在是否「居港7年」,而是「以香港為永久居住地」。

香港法例第115章《入境條例》第1條釋義部分,寫得清清楚楚:「提供處長合理地規定的資料,令處長信納該人已以香港為其永久居住地,該等資料可包括以下各項─ (i) 他是否在香港有慣常住所;(ii) 其家庭的主要成員(配偶及未成年子女)是否在香港;(iii) 他是否有合理的收入,以維持他自己及家人的生活;(iv) 他是否已按照法律繳稅……

50萬人湧港搶飯碗 全是危言聳聽

即使外傭居留權官司勝訴,並不表示她們會自動得到香港居留權,只是取得申請資格,還要全部符合上述4項條件。試問有多少個外傭的配偶和子女都在香港居住?試問又有多少個外傭的收入足以維持自己和在香港家人的生活?遑論要納稅了。試問,這10多萬在香港住滿7年的外傭,能真正取得永久居民身分的,又有幾人?外傭官司勝訴,就有50萬人湧港搶飯碗搶房屋,完全是不顧事實、危言聳聽的宣傳,主流傳媒的幫兇角色做得如此心甘情願,令人慨嘆。

吳生今次有做好功課,以《基本法》背書自己的「偉論」。對不起!這只是吳生的個人解讀,如果今回外傭勝訴,獲得「申請資格」,吳生能排除『公民黨』不會再次「仗義」幫忙司法覆核,認為香港法例第115章《入境條例》第1條釋義違反《基本法》精神,入境處長不應設立這些限制嗎?

吳生,你能保證不會發生此事嗎?案件還未判,吳生勿做「民間判官」。作為有頭有面資深傳媒人,應該明白司法程序進行中,「引經(例)據典」表態,同樣有給法庭壓力之嫌,其身不正,如何責人?

香港聲稱是國際都會,但盲目排外心態,愈趨嚴重,特別對弱勢群體。他們可能不抗拒外籍白種專業人士申請居港權,但對內地新移民、外傭等融入香港,就條件反射的生出既自卑又自大的憎惡情緒。推到極端,就會產生極右的種族或族群主義。納粹黨屠殺猶太人,頻生的種族仇恨罪行,到最近發生的挪威恐怖大屠殺,都是排外心態的反映。懇請特區官員和本地媒體,請不要再火上加油。

聽了吳生的節目多年,發覺他近年不知是否外務繁多,節目經常資料錯漏百出,一派交行貨勢頭。吳生,挪威恐怖大屠殺,「排外主義」是「果」不是「因」,為何兩次大戰後,被打成「過街老鼠」的歐洲極右主義,會在『歐盟』成立後,逐漸再抬頭?

「排外主義」需要特定社會狀況的出現才能茁壯成長,無的放矢開放移民政策,欠缺深徹考慮民眾心理的承受力,真正責任應由誰負?港人是否自卑兼自大,不由吳生來定奪,吳生今天能「口爽爽」,皆因不但無成本,還有稿費收。

5 則留言:

  1. 這些人佔據大氣電波以「反中亂港」為政治目的,禍港秧民,只要有任何批評聲音,政治打壓和干預新聞自由的大帽子就會從天而降,任何人不能動他分毫。可悲!

    回覆刪除
  2. 啪!啪!啪!啪!啪!拍手叫罵得好!
    貓姐妳罵人,我真係寫個服字!

    回覆刪除
  3. 猫姐義仗執言,可敬! 概然香港法院漠視民意,不顧後果.政府應該透過立法把有關香港內部事務的案件,完全剔出本地法院可審判的範圍外.直接提交最高人民法院或人大處理.斯如此香港社會才可繁榮安定,市民安居樂業.不受亂攪政客和無知法庭所破壞.吳志森之流明顯妨礙司法公正,應受法律制裁.

    回覆刪除
  4. 讓我想起,台灣228事件就是因為一下子湧入大批的外省人最終暴發的動亂..足以為鑑啊!我愛綠綠

    回覆刪除
  5. re 我愛綠綠: exactly right

    回覆刪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