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1年4月2日星期六

走火入魔的苦主

對「馬尼拉人質事件」兩位生還者與保險公司的爭拗新聞,相當納悶。冤有頭,債有主,追討責任必須對準目標才像樣。近日,陳國柱及易小玲的聲討手法,給人感覺只要是際遇悲慘的「苦主」,一切常規法理都要讓步,否則就是不公義。
對易小姐的控訴“死因庭判咗都冇用,連香港都冇公義,仲點向菲律賓追討!”十分反感。不要上綱上線,你們跟保險公司的爭拗只是私人瓜葛,與香港公義無關。保險有否賠償,是合約問題,不滿意可循法律途徑追討。倘若企圖製造社會輿論,影響最終裁決,倆位行為才是真正的不公不義。 
事件發生後,港府沒有虧待倆位「苦主」,用公帑悉心醫治其傷患,即時解決倆人的住屋問題,處理態度絕對仁至義盡。150多元的旅遊保險究竟會有多少賠償?是他們自家的事,公說公有理,婆說婆有理,公眾沒必要為他們作主。
陳、易買的只是普通旅遊保險,賠償範圍有限,眾所皆知。正如李華明議員所言,“保險公司應特事特辦,恩恤處理…。”同樣,易小姐亦只是譴責人家“涼薄不仁”。換言之,他們應該心中有數,按理(保單條款)不在賠償之列,賠只是人情,陳、易指控有「惡人先告狀」之嫌。
有人說,倆人受政棍利用,實情是各懷鬼胎。近年,港人用得最出神入化的詞彙,莫過於「弱勢」與「苦主」,只要夠厚顏自稱是「弱勢」與「苦主」,便能為所欲為,一概社會規範都要讓路,否則就是不人道、沒良知與無恥。久而久之,無人再敢問真相。
何謂「弱勢」與「苦主」? 有時「弱勢」與「苦主」,不一定弱,不一定苦,反而強勢無比,著數多多。他們是政棍、社福界與社運戲子的「寄生宿主」。有了這類「寄生物」,他們的「弱」與「苦」頓成威力無比的武器,用來獵取額外利益。

5 則留言:

  1. 合情合理,同意。
    通常人們不願做衰人,不關自己的事情,過份了,太偏,太激,太貪,都是做沉默的大多數。
    所以欣賞閣下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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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新牆紙好清新,又有貓跡,贊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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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3. Re 廋骨仙:總覺得現在香港怪怪的。

    Re Hana:超喜歡這張貓跡牆紙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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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4. 香港人習慣將自己的失敗問題推卸在別人或政府身上,卻不會檢討是否自己也有責任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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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5. Re Dumpling:放縱這類習慣非常危險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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