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6月13日星期日

和平分手,不做朋友!

昨晚,跟做義工認識的朋友聚餐,兩位80後最佳拍檔,依然二缺一,阿貓心知不妙。散席後,一起回屯門,路程遙遠,他主動出擊,表示與拍擋和平分手。怪不得,以前有形皆雙的雌雄大俠,最近活動,不是她不見人,便是他說事忙。


他倆是大學同系同學,一起走過美麗的日子。畢業後,工餘時間拍拖參加義務工作,是同工眼中的糖黐豆。分手原因?他苦笑着說:“典型的因誤會而結合,因瞭解而分開。”年輕人保持風度,認為責任在己,不夠體貼溫柔,招惹女友怨言。

倆人貌合神離,早已看在團體幾個老鬼眼裡,只是人家戀愛事,旁觀者不宜說東說西,忍着罷了。月來活動經常不見人的,何止倆位80後,還有位70尾後青年才俊,三角關係形成的怪異氛圍,周邊人早已嗅到,當局者迷,才會後知後覺。

年輕人自認小家子氣,坦白暫時無法接受現實,最好盡量避免見面,甚至偶爾街上踫到,非打招呼不可,也會扮忙,走為上着。他辦不到分手也是朋友,能做到好來好去,安靜退出已是他的極限。

年輕人語調明顯帶着無奈,愛人蟬過別枝,男方最尷尬,既不能哭哭啼啼,也不能吵吵嚷嚷,人前人後還要扮大方,自然不好受。阿貓覺得年輕人經已非常大道,個多小時裡,沒有抱怨女友,沒有提過分手的真正底蘊,好像根本不知有第三者存在。做得好!這才算個男人。

阿貓最討厭說三道四的閒雜人等,甚麽21世紀男歡女愛,做不成情侶,分手可以做朋友。開玩笑,拖拖拉拉多年感情,箇中甜酸苦辣,不為外人道,能決心了斷無法挽回的愛情經已不容易,為何要自討苦吃?扮大方又不會加分,覆水難收。

不要說做回朋友,偶爾在街上遠遠看到,都要繞路走,無謂踫面,沒必要讓前塵往事湧上心頭,打翻五味架,影響心情。愛情一旦終止,就算沒有恨意,多少帶點怨味與不服氣,尤其分手初期,最好不相往來,天涯海角都不要重逢,這樣時間才能幫忙療傷。

往後是往後的事,假如自己處於最佳狀態,神采飛揚,能夠令他(她)知道“沒有你(妳),我活得更精彩!”這時踫上自可另作別論。阿貓絕對是這類人,可以和平分手,不能再做朋友,最好不要再見,隔條彌敦道看見,也必定拔腿逃跑,避之則吉。偉大言論是局外人的專利,當事人的傷痛。

****本文寫於:13-06-201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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