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0年10月22日星期五

荒謬絕倫的剖錯屍!

富山殮房繼06年「燒錯遺體」後,又爆出駭人聽聞的「剖錯屍」醜聞,一而再出現讓人無法理解的錯誤,證明食衞局幾年前進行的所謂檢討、改革徹底失敗,歸根究底都是“懲罰惹的禍,令員工上下皆輕心,錯誤迭過關(新聞)。


跟據衞生署助理署長鄺國威在港台《千禧年代》節目表示,富山殮房人手相當充裕,有1位監督法醫,3位負責解剖工作的高級法醫,3位普通法醫,3位殮房主任與多位殮房助理。而富山殮房每年平均處理3000具遺體,約有50%要進行解剖工作,每天約處理7~8具遺體解剖,工作量稱不上繁重(事發當天只有6具遺體需解剖)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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跟據上列衞生署法醫科顧問醫生潘偉明在記者會公佈的資料,阿貓的結論是: 源頭出錯,核對馬虎,別人質疑,依然未有醒覺從新核對資料,讓錯誤繼續下去,變成醜聞。圖表顯示錯不在核對程序之多寡,在於參與人的工作態度,得過且過,敷衍塞責,只着重表面功夫,完全沒有“帶心上班”。

坊間認為殮房工作歸屬厭惡性行業,社會人士必須多加體諒。不過,職業是自由選擇,1萬多元月薪,中三要求的殮房助理,納稅人不算刻薄,應該認真做好這份工;況且今次提出異議的也是殮房助理,可惜人微言輕,無人理會。

而中五要求的殮房主任,月薪達20000~30000,鐵飯碗有保障,沒藉口申辯。法醫,更是醫學界專業中的專業,備受尊崇,理應做事嚴謹有度,今次卻解剖前不先確定身分,甚至男女不分,絕對違反專業守則。

罪魁禍首當然是食衞局,要知道天下沒有不需要管核,而自動自發做足一百分的員工。所謂管核,分三個環節:  一、嚴格的專業培訓,不斷提升員工的技術與職業操守。二、清晰明確的工作與核對程序,讓員工有指引跟隨。三、合理的懲罰機制,發揮警惕作用。

而食衞局卻只着重中間階段,爆出一個醜聞,便多加一個程序,結果是程序越多犯錯越大,員工心思都花在應付文件上,反而失掉常識與敏感度。加上每次出錯只有“懲罰”(上次燒錯遺體,該名殮房助理只因隱瞞事實才被判社會服務令,如果他一早認錯,絕對可保職位),員工根本不會在意,反正認句錯便沒事,何須認真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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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眾殮房屢屢犯錯,今回食衞局的補救方案是引入 ISO9002 管理方法,絕對是惡搞的“頭痛醫頭,腳痛醫腳”劣等思維,壓根兒無法扭轉部門因循苟且的工作文化。殮房工作深具意義,能認真去做,不但是對死者的尊重,也是對在生家屬親友心靈創傷的撫慰,這是一份必須帶心上班的工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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